三國曹魏時期沒有手機和互聯(lián)網,不然,后人大概能看到一段歷史視頻,名叫“名士嵇康被斬于洛陽東市刑場實錄”。
那情景,類似于魯迅名作《藥》里的描述:“(圍觀者)頸項都伸得很長,仿佛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著……”圍觀者不怕革命者的血濺到自己身上,得了癆病的甚至希望得到一個蘸血的饅頭,以為吃了便能治病。
現(xiàn)代行刑是不公開的,因為死刑犯也有尊嚴。
南北朝時期,北齊孝昭帝在大殿上殺了一個人,大臣王晞覺得不合規(guī)矩:這人是該殺,但不該在這兒殺,應該“刑人于市,與眾棄之”,拉到大庭廣眾面前殺,以威懾群眾,預防犯罪。
王晞的依據(jù),是歷代封建統(tǒng)治者慣常在市面上斬殺罪犯。當然,有的所謂罪犯未必犯了罪,而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無辜的嵇康被斬于洛陽東市,便是明證。
古代執(zhí)行死刑的時間,大都定在秋后。農歷七月、八月、九月,萬物肅殺,該殺的都殺掉,不留有罪之身。秋后問斬始于周朝。周公制禮于洛陽,“禮”中有一項就是秋官執(zhí)掌刑獄。秋官本是國家機構,武則天定都洛陽后,曾一度改刑部為秋官。不過,后世亦有人直接稱呼劊子手為秋官。
劊子手都是心狠手辣之徒。心不狠,干不了砍頭這差事。 砍頭,不僅需要膽量,而且需要技術。
武則天尚佛,所以在唐代洛陽出家的和尚很多。待到明代,和尚就不是什么好“職業(yè)”了。明太祖朱元璋發(fā)跡前當過和尚,卻討厭大伙兒效仿他當和尚,所以他采用一種奇特的方法處死他認為有罪的和尚:在地上挖坑,把和尚埋在坑里,只露其腦袋,劊子手拿著斧子,依次削去露出地面的和尚頭,美其名曰“鏟頭會”。
這不像殺人,而像打高爾夫球,像割韭菜,這是拿別人的性命玩一個殘酷的游戲。
曾在洛陽擔任過“周王朝國家圖書館館長”的老子,應該是反對玩這種“游戲”的。近兩千年前,他就留下了一句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對失去生命的恐懼,或能讓人心生忌憚;對生命的尊重與珍惜,方可使人一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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