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末年,晉王室大權(quán)旁落,六家大夫爭權(quán)奪利相互殘殺,范氏、中行氏、智氏先后滅亡,趙襄子殺智伯(智瑤),漆其頭顱為飲器。士人豫讓先事范氏、中行氏,后歸智伯,深得信用;智伯死,乃易容改面,決意刺殺趙襄子為智伯報仇。一日,趙襄子出行過橋,豫讓匿于橋下行刺,馬驚,被搜捕。趙襄子問:“你曾事范氏、中行氏,智伯殺了他們你不報仇,反而投靠智伯;我殺智伯,你為何不顧生死為他報仇呢?”豫讓說:“范氏、中行氏以常人待我,我以常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以國士報之。”于是請刺擊趙襄子衣袍以代其身,趙襄子感念豫讓忠義,乃脫衣袍掛于樹枝,讓他刺擊以遂其志。豫讓咬牙切齒,瞋目流血,拔劍三躍而擊之,然后仰天大呼:“吾可以下報智伯矣!”伏劍而死。
士,是歷朝歷代的一個特殊社會階層。士人們大都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識和治國才能,出類拔萃者甚至有經(jīng)天緯地之才、神出鬼沒之機。但他們又居于社會底層,只有借助帝王將相之類強權(quán)人物的提攜重用,才可能出將入相,實現(xiàn)抱負(fù),否則只能空懷壯志,老死林泉。因此,士人們對提攜信用自己的“知己”,往往會以死相報,所謂“士為知己者死”,體現(xiàn)的正是這樣一種因果關(guān)系。豫讓以死為智伯報仇,就是因為“智伯以國士待我”,知遇之恩不同范氏、中行氏。
《資治通鑒》中,司馬光對豫讓持肯定態(tài)度,以表明豫讓的俠義行為符合知恩必報的處世操守。豫讓之后,又輯錄了20多位“士為知己者死”的義氣之人,其中最著名的,當(dāng)數(shù)諸葛亮、王猛、褚遂良三人。
諸葛亮出山前,雖然“自比管仲、樂毅”,人稱“臥龍”,也不過是南陽一農(nóng)夫,是劉備的知遇改變了他的命運,先為軍師,繼任丞相,終于大展宏圖,名揚天下。公元223年3月,劉備托孤諸葛亮:“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如此以家國相托,說明劉備對諸葛亮極其信任,毫無嫌隙。諸葛亮決心以死報答劉備,流涕回答:“臣敢不竭股肱之力,效忠貞之節(jié),繼之以死!”這時蜀漢國力衰弱,北伐中原已無勝算,但諸葛亮為實現(xiàn)劉備遺愿,“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連續(xù)六次親率大軍北伐,直至歿于軍營,實現(xiàn)了“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夙愿。
十六國時,士人王猛貧賤,但博學(xué)好兵書,得遇前秦(氐胡政權(quán))國主苻堅。苻堅“一見如故友,語及時事,大悅,自謂如劉玄德之遇諸葛孔明也”,大加信用。短短兩年之間,王猛以白衣之身官拜丞相,執(zhí)掌權(quán)柄。氐族宗親勛貴不服,姑臧侯樊世譏諷王猛:“吾輩耕之,汝食之邪?”王猛訴于苻堅,苻堅大怒道:“必殺此老氐,然后百僚可肅。”次日朝會,樊世向王猛尋釁,竟揮拳相向,苻堅立命斬樊世于朝堂,此后百官見王猛皆屏息拜服。王猛感念苻堅知遇之恩,執(zhí)政十五年無一日懈怠,刷新吏治,打擊豪強,興復(fù)儒學(xué),勸課農(nóng)桑,整軍經(jīng)武,征戰(zhàn)疆場,輔佐苻堅統(tǒng)一了北方,終至積勞成疾,英年早逝。
唐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五月,李世民托孤于中書令褚遂良。褚遂良以書法聞名,因唐太宗喜書法而得信用,剛直敢言,十年官至中書令(主管朝廷事務(wù)的最高長官)。六年后唐高宗李治要廢王皇后改立武則天,百官無人敢言,褚遂良明知勸阻必惹禍上身,但自言:“我起于草茅,無汗馬之勞,致位至此,且受顧托,不以死爭之,何以下見先帝!”于是勸諫李治:“皇后名家,先帝為陛下所娶。先帝臨崩執(zhí)陛下手謂臣曰:‘朕佳兒佳婦,今以付卿。’此陛下所聞,言猶在耳。臣不敢曲從陛下,上違先帝之命。”李治不悅。次日褚遂良又直諫:“陛下必欲易皇后,何必武氏!武氏經(jīng)事先帝,眾所共知,天下耳目,安可蔽也。”叩頭流血。武則天在簾后惱羞成怒,氣急敗壞大罵:“何不撲殺此獠!”遂貶褚遂良潭州都督,再貶桂州都督,又貶愛州刺史,褚遂良坦然承受,死于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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