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初到洛陽,人們便為他的氣質(zhì)和才識所傾倒,然而,嵇康最令人敬佩的是其傲骨錚錚的英雄本色。 從古至今,在官本位思想的影響下,有太多的“學(xué)而優(yōu)”者想為“仕”,因為只有為“仕”才是一個人事業(yè)成功的證明,但在嵇康面前,這條屢試不爽的法則失效了,因為嵇康奉行的是——學(xué)而優(yōu)不仕!
在嵇康33歲那年,司馬昭被擢升為大將軍。早已聽聞嵇康大名的司馬昭就想讓嵇康做官,于是派鐘會上門邀請嵇康,但嵇康不愿攀附司馬昭,對權(quán)臣鐘會更是不屑一顧。為了躲避朝廷,嵇康干脆離開洛陽,遠(yuǎn)走河?xùn)|(今山西省夏縣)。鐘會是司馬昭跟前的紅人,其父乃中國書法史上有名的書法家鐘繇。鐘會做官做得風(fēng)生水起,就想往文化圈里靠,抬高自個兒的身價。嘉平四年(公元252年),升為尚書郎、關(guān)內(nèi)侯的鐘會,來到洛陽郊外拜會嵇康。
嵇康看到鐘會來了,仍不緊不慢地打著鐵,仿佛根本沒有看到他。鐘會在那里站了好半天,自覺沒趣,就準(zhǔn)備打道回府。就在鐘會離去前,嵇康才抬頭看了鐘會一眼,于是有了他與鐘會那兩句著名的“對話”:“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
從景元元年(公元260年)到景元三年(公元262年),嵇康先后寫了兩封絕交書:《與山巨源絕交書》《與呂長悌絕交書》。景元元年,山濤由吏部郎升為散騎常侍郎,在司馬氏集團(tuán)的授意下,跑來動員嵇康接替吏部郎一職。為表明決不與司馬氏集團(tuán)合作的態(tài)度,嵇康揮筆寫下《與山巨源絕交書》,斷然與山濤劃清界限,不復(fù)往來。 此絕交書是解放思想的奇文,今日讀來仍令人忍俊不禁,但也為嵇康埋下了禍根。一年后,嵇康的第二封絕交書,為他引來了殺身之禍。
嵇康的第二封絕交書緣起他的朋友呂安。呂安之妻貌美,卻被呂安的哥哥呂巽奸污,呂安得知此事后要告發(fā)哥哥。誰知呂巽惡人先告狀,誣告呂安不孝,司馬氏集團(tuán)當(dāng)即判呂安有罪,并將他發(fā)配邊疆。嵇康義憤填膺,極力為呂安辯護(hù),并寫下《與呂長悌絕交書》,怒斥呂巽的禽獸行為。司馬氏集團(tuán)便拿嵇康的這封絕交書說事兒,誣告他“毀時亂教”,并以此為由判處其極刑,將其殺害于洛陽城東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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