繻(xū)葛之戰(zhàn)的失利,讓周天子越來越為諸侯所輕視。除此之外,東周時期王室內(nèi)部也不平靜,周天子的兒子們不斷因爭奪王位發(fā)生戰(zhàn)爭,因均系庶子所為,故稱庶孽之亂,影響較大的有子克之亂、子頹之亂、子帶之亂、子朝之亂等,內(nèi)亂讓危機重重的東周政權雪上加霜,加速了衰敗。
庶孽之亂起于姬克
東周王室的庶孽之亂起于周桓王之子姬克。
桓王在位時對姬克寵愛有加,向大臣周公黑肩表達了自己喜歡姬克的想法,不過,根據(jù)嫡長子繼承制,周桓王無法立姬克為太子,繼承王位的只能是嫡長子姬佗。當時大臣辛伯就勸諫道:“并后、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明確表示庶子地位與嫡子相同將會導致國家陷入混亂。
公元前697年,周桓王去世,姬佗即位,是為周莊王。大臣周公黑肩和姬克暗中積蓄力量,意圖發(fā)動政變殺掉周莊王,奪取天子之位。辛伯得知這一消息后立刻報告周莊王,周莊王果斷行動殺掉了周公黑肩。姬克得知陰謀敗露,趕緊逃離洛邑,渡過黃河投奔燕國。
雖然由姬克企圖發(fā)動政變以失敗告終,但此后東周王室庶孽之亂并未消失,反而愈演愈烈。
周莊王的兒子姬頹,受到莊王的寵愛,莊王欲立其為太子,但因其非嫡長子,故未能如愿。周莊王去世后,嫡長子姬胡齊即位,是為周僖王,但僅在位5年就去世了,姬胡齊之子姬閬即位,是為周惠王。
此時,作為周惠王叔叔的姬頹起了篡位之心,看到周惠王侵犯了一些大臣的利益,便勾結(jié)利益受損的大臣肆意作惡,后來又勾結(jié)燕國、衛(wèi)國軍隊發(fā)兵攻打洛邑。
周惠王眼見叛軍來勢洶洶,便在大臣的護衛(wèi)下離開洛邑,并請求鄭國國君鄭厲公幫助平息姬頹及其黨羽的叛亂。鄭厲公后來和虢公會師洛邑,王城之內(nèi)擁護周惠王的大臣也趁機響應,終于將叛軍徹底擊敗,姬頹被殺,周惠王得以重歸王城。
嫡長子繼承制屢遭挑戰(zhàn)
周惠王也沒能擺脫父輩們的歷史局限,他寵愛庶子姬帶。為此,在周惠王病危的時候,太子姬鄭請求齊桓公提供保護。在諸侯大臣們的幫助下,姬鄭得以順利即位,是為周襄王。
周襄王即位后,品行不端的姬帶多次攻打王城企圖奪取天子之位,一度攻入王城,周襄王向晉國求援,晉文公立刻征伐姬帶及其黨羽,誅殺姬帶,歷時多年終于平息內(nèi)亂。
周襄王之后,東周又經(jīng)歷了5位天子。至周景王姬貴時,他雖然按照嫡長子繼承制立長子姬猛為太子,卻非常寵愛庶子姬朝,欲立之為太子。周景王去世時,姬朝糾結(jié)黨羽與剛即位的周悼王姬猛爭奪天子之位,直至周敬王十六年(公元前504年)時亂局才得以平息。至此,東周王室庶孽之亂畫上句號,頻繁的戰(zhàn)爭讓東周政權雪上加霜,加速衰敗。
洛陽市城隍文化研究會會長、《洛陽戰(zhàn)爭史話》主編張憲通表示,東周時期,嫡長子繼承制雖然勉強維持,但它的權威屢屢受到挑戰(zhàn),庶孽之亂頻頻。個中原因,要從嫡長子繼承制在西周的確立說起。
在世襲制框架下,周天子兒子們的德行、才能高低,多由周天子本人主觀判斷,在選擇繼承人時可能存在偏差。更重要的是,在等級制度下,王位意味著最高權威,禮法無法遏制周天子兒子們對權力的覬覦,紛爭甚至骨肉相殘在所難免。
嫡庶長幼之別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改變,嫡長子繼承制為王位繼承資格提供了相對客觀且易于操作的標準,即“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有嫡子從嫡子中選最年長者,無嫡子從眾庶子中選地位最高貴者),可減少繼承過程中的紛爭,有利于權力平穩(wěn)交接,因而在西周時被確立,但作為理想狀態(tài)下的權力傳承制度,并非沒有缺陷。
嫡庶之爭伴隨漫長封建歷史
不少學者表示,嫡長子繼承制作為宗法制基本原則,不管是在周朝,還是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時期均占據(jù)重要地位,但時常沒有得到有效執(zhí)行,這與嫡長子繼承制自身的缺陷密不可分:
嫡長子繼承制的“產(chǎn)出”與統(tǒng)治者實際需求之間存在差距。天子肩負國家興衰安危,對王位或帝位繼承人的德行、才能要求高,嫡長子繼承制可能將能力相對不足甚至殘暴昏庸者推上天子之位,對政權長期穩(wěn)定不利。
制度是靠人來執(zhí)行的,歷史上的王或皇帝往往想立自己喜歡的兒子為太子,其中許多并非嫡長子,已有的等級制度和禮法無法約束王或皇帝在選擇繼承人時的主觀隨意性,有的王或皇帝直接破壞嫡長子繼承制,如周幽王廢長立幼;有的王或皇帝雖然未另立太子,但其對庶子的寵愛,也客觀上誘導了庶子發(fā)動叛亂意圖奪取政權,東周4次規(guī)模較大的庶孽之亂均是如此。
嫡長子繼承制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原則看似操作性強,實則存在漏洞,后一句動搖了前一句的根基:庶子中的高貴者也可成為天子。嫡長子繼承制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激發(fā)了有野心的庶子對王位或帝位的覬覦,想方設法消滅嫡子中的對手,導致紛爭出現(xiàn);尤其是當庶子才干明顯高于嫡長子時,即便嫡長子即位,依然可能出現(xiàn)嫡庶之爭。
從史實來看,繼承人的確定往往還受到外戚、戰(zhàn)亂、政變等因素影響,這些都對嫡長子繼承制的權威性提出挑戰(zhàn)。
直到清朝,雍正皇帝為避免紛爭,徹底拋棄了嫡長子繼承制,創(chuàng)立秘密立儲制,讓繼承人選擇完全成為皇帝個人事務。嫡長子繼承制從確立、改進到被拋棄,背后不變的主線,是統(tǒng)治者對政權穩(wěn)定的持續(xù)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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