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十八世紀晚期的英國學者J·朗格首先研究圖騰這種現(xiàn)象開始,一直到二十世紀,經過無數(shù)社會學家、歷史學家、學者的反復研究,“圖騰”被確認為有如下四個特征:第一,“圖騰”是一個原始集團的標志或徽號,認為同圖騰的人們彼此之間有血緣關系;第二,部落或者這一群體把這種標志或徽號視為賴以生存的根子,圖騰是初民信仰的旗幟,安全的保護神,行為預言者,同時又是社會秩序的基石、物質資料的賜予者,由此發(fā)展出了一套特殊的祭祀儀式;第三,不得隨意褻瀆、毀傷作為圖騰的動植物或其它東西;第四,每個圖騰集團都有關于圖騰的神話傳說,這些神話傳說是圖騰信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9]。
三、牛崇拜與現(xiàn)代圖騰的關系
以圖騰的基本特征為依據,考察一下牛在印度的地位。在印度國大黨舉行的全民選舉中,將母牛和牛犢印在宣傳單上作為印度國家的標志,那些不識字的民眾只需要畫叉即表示選中國大黨。牛已經成為這個國家的一種象征。在印度的落后地區(qū),一名女子的價值往往連一頭牛都不如,沒有人虐待牛,不尊重牛的生命,但是很多童婚的女子遭到夫家的虐待,屢屢致死[10]。這雖然是印度的一大弊病,但從側面也反映出牛在印度的特殊地位。很多人在提起印度的時候都不免會提及印度社會里“人讓牛”的獨特景觀,牛在相當程度上已成為印度的代名詞。從這一點上看,它同圖騰的標志性作用是一樣的,可以作為區(qū)分某一個特定群體的標志,只是牛所標志的集團與原始圖騰所標志的集團的性質不一樣,不再囿于血緣關系這種氏族圈子,而是具備了民族特征。
印度教徒普遍對牛懷有一種敬仰心理,為了表示對牛的敬意,除了在向大神祈禱時,將神牛列于宗教場所并加以朝拜外,印度還有專門為牛祈福的節(jié)日。印度每年舉行一次盛大的敬牛節(jié)——“波高”,以表示對牛的珍愛和崇拜。節(jié)日期間,人們用樹葉和鮮花扎成的花環(huán)繞在牛的脖子上,并把牛角按個人喜好涂成五顏六色,還在牛角上掛上很多椰果和甜餅,然后手持裝有各種顏色的圣水的瓶子,圍繞著牛走三圈,邊直走邊將圣水灑向牛身,并在牛面前五體投地,俯伏膜拜四次。接下來由當?shù)氐睦险呋蛘呱畟H牽著牛走過大街小巷,圣牛因不習慣牛角上的重物而不斷地甩頭,掛在牛角上的果品、糕點隨之落地,人們便蜂擁而上,競相揀拾,認為這些由牛碰觸過的東西會給人們帶來好運[11]。更虔誠的人則跪在過往的牛群所揚起的塵土中,用剛排出的牛糞涂抹自己的額頭。牛四散后,人們還要打鼓念經送行。村莊里的醫(yī)生甚至還收集牛蹄印下的塵土,并把這些土用于治療方面。原始圖騰具體的儀式情形已經無從考證了,但從邊遠少數(shù)民族中的遺存中可以捕捉到它的痕跡,很多少數(shù)民族也有專門祭祀的日子,但并不僅僅是在專門的日子或是在特殊場合才會朝拜圖騰動物,在平日里每逢嫁娶婚喪,開始勞作或收獲的時候也都要朝拜。從這一點上看,兩者雖然歡慶的次數(shù)不一致,但乞福的態(tài)度是相同的,儀式背后所承載的人們的美好祝愿是一樣的。
印度教義禁止殺牛,食牛肉,這種禁忌已經深入人心。當有人批評飼養(yǎng)那些已喪失產牛和生育能力的老母牛的習俗時,印度人會回答說:“當母親老了時你愿意把她送到屠夫那里去嗎?”不僅印度教義如此規(guī)定,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法律輔助文件表明政府不主張殺生的立場。在印度,除了西孟加拉邦和喀拉拉邦外,所有其它地方的法律都是禁止殺牛的。而禁止屠宰奶牛則是印度憲法的明文規(guī)定。只養(yǎng)不殺的做法使得印度不僅擁有全世界數(shù)量最多的牛,大約一億八千萬頭牛(包括五千萬水牛),而且還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生病的、絕產的、無奶的、衰老的和殘弱的牛。
關于禁忌食用這一點還要說明的是它的變化。古代的以動物為圖騰的祭祀儀式[12]上是嚴禁殺食圖騰動物的,但在后來的發(fā)展中圖騰食用禁忌已經比較松弛了,信奉圖騰的人們在捉住圖騰動物后,雖仍有敬畏但可以食用。如珞巴族虎氏族把虎視為男性親屬,不得隨意獵殺。但隨著對自然事物、自然現(xiàn)象認識水平的提高,對動物的畏懼、崇敬心理逐漸淡薄,再加上食物不足,使神圣的圖騰禁忌發(fā)生了變化,圖騰禁忌逐漸松弛。珞巴族虎氏族凡獵到虎后,舉行隆重的“索苗仁”或“達目巴”儀式后就開始殺虎吃肉了。[13]當然視情況而定,也有若干少數(shù)民族一直沿襲著葬掉死去的圖騰動物而不食用的習慣。在現(xiàn)已發(fā)現(xiàn)的舊石器時代的原始社會遺址中,有不少動物骨骸,這其中不乏本氏族的圖騰動物,這就說明在祭祀儀式中,很有可能是以氏族所尊崇的動物作為犧牲的,禁忌并不意味著絕對不殺生,雖然在大多數(shù)時候擁有絕對的約束力。
在印度社會中也是如此,由于照顧不周及衰老死亡的自然規(guī)律,每年都有數(shù)以百萬計的印度牛死去,除了那些吃牛肉的密教教徒、穆斯林、基督徒和其它非印度教徒外,印度教低等種姓中的成員被允許吃腐肉形式的牛肉,牛的尸身就成為那些以腐肉為食的賤民們的財產,所以印度教徒并不是絕對不吃牛肉。至于屠宰牛的行為則是自始至終都存在的,笈多王朝皇帝斯干達笈多在公元465年簽發(fā)了一道詔書,把殺死一只母牛的罪行等同于殺害一位婆羅門祭司的罪行。這就意味著當時有人敢無視禁食牛肉的禁規(guī)和不準向婆羅門復仇的禁規(guī),吃牛肉或者用牛做利潤買賣。近年來,因為西方瘋牛病的原因使印度牛受到國際牛肉消費國的歡迎,2003年印度屠宰牛1450萬頭,占世界第四位,牛肉出口較之前兩年翻了一番。印度制革業(yè)也很發(fā)達,幾千家皮革廠遍及全國,從業(yè)人員上百萬,年皮革出口近20億美元。高額利潤驅使下,走私、販運、偷殺牛的事件層出不窮,印度有不少現(xiàn)實主義小說直接或間接反映了這一現(xiàn)實,如普列姆昌德的《戈丹》。
不論是對待圖騰動物,還是對待視為神靈的牛,只要是蛋白質的來源,就為人類提供了一種食用的可能性,在生存壓力或是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任何禁忌都會有漏洞。牛,即便是現(xiàn)代印度人心中的圖騰,也無法擺脫作為動物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