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普通護照補發(fā)服務指南
http://funboxpower.com 添加時間:2011-4-26 來源: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點擊次數(shù):
一、申請條件
鄭州市常住戶口居民、暫住本市的華僑或駐鄭部隊的現(xiàn)役軍人的原護照在有效期內損毀、遺失、被盜的,可申請補發(fā)。
二、申請材料
提交辦理普通護照所需申請材料以及如下材料:
1、因證件損毀申請補發(fā)的,提交損毀的證件及損毀原因說明;
2、因證件遺失或者被盜申請補發(fā)的,提交報失證明和遺失或者被盜的情況說明。
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fā)普通護照的,須提交前兩款規(guī)定的材料、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三、收費標準
護照 每本400元
加注 每項20元
四、辦結時限
15日。
公安機關認為需發(fā)函核查或調查的,發(fā)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
五、急事急辦情形
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加急補發(fā)普通護照的,應當提交相應材料,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
1、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的;
3、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它緊急事由。
六、證件有效期
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
七、證件領取
申請人按《中國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書》上標明的預約取證日期,攜帶居民身份證及《中國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書》和已繳費票據(jù),前往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由他人代領的,代領人須持本人及辦證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及《中國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書》和已繳費票據(jù)。
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fā)現(xiàn)差錯,及時更正。
八、咨詢、查詢方式
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的辦證信息或查詢辦證結果,可以在出入境接待大廳現(xiàn)場咨詢或選擇下列方式:
1、信息咨詢服務熱線:
2、郵政速遞查詢電話:
3、河南移動、河南聯(lián)通、河南網通(小靈通)用戶均發(fā)送“身份證號”或“申請編號”到10661858688,即可查詢證件是否制作完畢可以領取,1元/次,不含通信費。
4、登錄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網站: http://www.zzcrj.com/
(作者: 責任編輯:周燕) 【回到頂部】 【返回上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