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長假出游六大陷阱需提防
http://funboxpower.com 2011-9-27 來源:每日甘肅網 點擊:次
十一黃金周臨近,出行的種種困惑成為很多人休閑度假的障礙。旅游旺季讓人難忘的不僅僅是平日里難得一見的優(yōu)美風光,更催生出了一些新的出游陷阱,讓人防不勝防。為了讓消費者在出行中避免諸多的問題,達到開心出游的目的,本報列舉出旅游中常見的6大陷阱,幫助消費者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一、擅改合同景點縮水
為吸引客源,旅行社口頭承諾的服務挺好,可實際上卻擅自更改合同,減少景點或變更景點。如有旅游線路廣告宣傳可潛水30分鐘,但事實上到景點后,潛水時間只有15分鐘。
防范貼士:不能輕信旅行社的廣告和口頭承諾,一定要簽訂旅游合同文本,把具體時間、路線、價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標準及口頭承諾的內容用書面形式予以確定,出現問題后可據此進行投訴。
二、降低餐標賓館降級
消費者的就餐費用沒按照既定標準執(zhí)行,八菜一湯隨意更改成六菜一湯,甚至有游客曾投訴過根本吃不飽。住宿方面賓館從“三星級”變成“準三星級”,而且“準三星”的標準還不如二星的好,甚至把賓館直接變成招待所。
防范貼士:在簽訂旅游合同時,不僅要明確寫清就餐的次數、用餐標準,還要相互約定,在餐飲質量不好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當即終止旅行社或導游的餐飲安排,要求退還餐費,自行解決就餐。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普通房、標準房還是星級房。
三、低價引誘強迫消費
一些打著“零團費”招攬游客的旅行社,通過低廉的價格的確組織了不少游客,但為了彌補團費的損失,只能降低旅游質量,比如吃飯,每頓都是盒飯;比如縮短旅游行程,本來逛5個景點,只逛3個;比如增加購物時間和次數等等。
防范貼士:不能以價格高低作為選擇旅行社的首要條件。構成旅游價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飯店等級、餐飲標準、導游等級等。同時,在簽訂旅游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敲定行程中的具體安排,明確行程安排和旅游價格,防止旅行社變相提價。
四、誤導誤購引誘消費
為了給自己多賺點外快,在許多旅游線路中,導游都會帶著消費者去虛高定價或經營假冒商品的商店購物等情況,甚至在有些線路中,旅行社明確表示,參加這條線路必須進指定的購物點購物或者參加某某晚會等等。由于諸多旅行社在某些線路中,均如此指定消費,因此消費者如真打算去旅游,只能被迫接受這條要求。
防范貼士:游客在旅行購物之前,尤其是購買價格較貴的大宗物品,最好仔細核對貨品的商標、生產廠家,并索要購物憑證。最好事先查詢相關資料,避免聽信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對商家“引誘式”的銷售手段有所防范。此外,最好不要在趕時間的情況下買東西。如遇到超出合同約定范圍的購物活動,有權拒絕參加,并保全相關證據,回來后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或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同樣線路價格不一
目前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產品五花八門,價位也高低不等,比如同樣的四日九寨黃龍游,就有850元、880元、890元和920元等多重價格標準。經驗不很豐富的消費者面對這樣的情況往往無所適從。人們普遍的心理是選擇便宜的,只圖便宜可能就要遭遇到旅途中的諸多陷阱。
防范貼士:建議消費者在跟旅行社簽合同時,一定要看好每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比如參觀景點的順序、停留的時間、安排的住宿條件等等。各地旅游局有專門的質監(jiān)所,游客要記住他們的投訴電話,遇到違約的情況就及時投訴。
六、模糊字眼暗藏貓膩
在旅游過程中,很多游客發(fā)現自己實際享受的吃住標準與簽合同時不一致,向旅行社投訴時卻發(fā)現,原來自己受了模糊字眼的蒙騙。比如“包餐”,餐標卻未寫明,結果是兩菜一湯的盒飯;比如住宿,雖然說明全程住三星,但事實上卻住在離景區(qū)或市區(qū)非常遠的郊區(qū)。
防范貼士:無論是常規(guī)的長途、短途旅游,還是網購旅游,游客都要和旅行社簽署紙質的旅游合同,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簽約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索取正規(guī)的旅游發(fā)票。對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和游覽項目、購物次數等進行明確約定,拒絕合同中出現“準×星級”、“×星級或同級”等模糊用語。更不要聽信“上車簽約”、“上車付款”或“只開收據”之類的說法。
一、擅改合同景點縮水
為吸引客源,旅行社口頭承諾的服務挺好,可實際上卻擅自更改合同,減少景點或變更景點。如有旅游線路廣告宣傳可潛水30分鐘,但事實上到景點后,潛水時間只有15分鐘。
防范貼士:不能輕信旅行社的廣告和口頭承諾,一定要簽訂旅游合同文本,把具體時間、路線、價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標準及口頭承諾的內容用書面形式予以確定,出現問題后可據此進行投訴。
二、降低餐標賓館降級
消費者的就餐費用沒按照既定標準執(zhí)行,八菜一湯隨意更改成六菜一湯,甚至有游客曾投訴過根本吃不飽。住宿方面賓館從“三星級”變成“準三星級”,而且“準三星”的標準還不如二星的好,甚至把賓館直接變成招待所。
防范貼士:在簽訂旅游合同時,不僅要明確寫清就餐的次數、用餐標準,還要相互約定,在餐飲質量不好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當即終止旅行社或導游的餐飲安排,要求退還餐費,自行解決就餐。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普通房、標準房還是星級房。
三、低價引誘強迫消費
一些打著“零團費”招攬游客的旅行社,通過低廉的價格的確組織了不少游客,但為了彌補團費的損失,只能降低旅游質量,比如吃飯,每頓都是盒飯;比如縮短旅游行程,本來逛5個景點,只逛3個;比如增加購物時間和次數等等。
防范貼士:不能以價格高低作為選擇旅行社的首要條件。構成旅游價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飯店等級、餐飲標準、導游等級等。同時,在簽訂旅游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敲定行程中的具體安排,明確行程安排和旅游價格,防止旅行社變相提價。
四、誤導誤購引誘消費
為了給自己多賺點外快,在許多旅游線路中,導游都會帶著消費者去虛高定價或經營假冒商品的商店購物等情況,甚至在有些線路中,旅行社明確表示,參加這條線路必須進指定的購物點購物或者參加某某晚會等等。由于諸多旅行社在某些線路中,均如此指定消費,因此消費者如真打算去旅游,只能被迫接受這條要求。
防范貼士:游客在旅行購物之前,尤其是購買價格較貴的大宗物品,最好仔細核對貨品的商標、生產廠家,并索要購物憑證。最好事先查詢相關資料,避免聽信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對商家“引誘式”的銷售手段有所防范。此外,最好不要在趕時間的情況下買東西。如遇到超出合同約定范圍的購物活動,有權拒絕參加,并保全相關證據,回來后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或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同樣線路價格不一
目前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產品五花八門,價位也高低不等,比如同樣的四日九寨黃龍游,就有850元、880元、890元和920元等多重價格標準。經驗不很豐富的消費者面對這樣的情況往往無所適從。人們普遍的心理是選擇便宜的,只圖便宜可能就要遭遇到旅途中的諸多陷阱。
防范貼士:建議消費者在跟旅行社簽合同時,一定要看好每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比如參觀景點的順序、停留的時間、安排的住宿條件等等。各地旅游局有專門的質監(jiān)所,游客要記住他們的投訴電話,遇到違約的情況就及時投訴。
六、模糊字眼暗藏貓膩
在旅游過程中,很多游客發(fā)現自己實際享受的吃住標準與簽合同時不一致,向旅行社投訴時卻發(fā)現,原來自己受了模糊字眼的蒙騙。比如“包餐”,餐標卻未寫明,結果是兩菜一湯的盒飯;比如住宿,雖然說明全程住三星,但事實上卻住在離景區(qū)或市區(qū)非常遠的郊區(qū)。
防范貼士:無論是常規(guī)的長途、短途旅游,還是網購旅游,游客都要和旅行社簽署紙質的旅游合同,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簽約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索取正規(guī)的旅游發(fā)票。對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和游覽項目、購物次數等進行明確約定,拒絕合同中出現“準×星級”、“×星級或同級”等模糊用語。更不要聽信“上車簽約”、“上車付款”或“只開收據”之類的說法。
作者:網絡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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