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旅游局,各旅行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已正式頒布并于10月1日施行。《旅游法》出臺后,對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場經營秩序,促進旅游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為全面提升旅行社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法律觀念和安全意識,經研究,定于8月19日舉辦全省旅行社《旅游法》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旅游法》為依據,以提高法律知識、突出解決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難題為目標,通過培訓,使全體旅行社從業(yè)人員掌握法律知識,正確運用法律知識破解經營難題、規(guī)避經營風險,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從而擴大經營效益,實現《旅游法》和旅行社經營管理的有效對接。
二、培訓對象
全省旅行社和分社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計調經理、質監(jiān)員、導游部經理等相關人員。
三、培訓內容及師資
李志軒 北京華夏商旅營銷中心法律研究員,全國百余家旅行社、旅游景區(qū)、旅游汽車公司、旅游保險等企業(yè)法律、營銷和財務管理咨詢顧問,全國《旅游法》解讀及應用講師團成員。
授課內容:
1、《旅游法》解讀;
2、《旅游行政處罰辦法》解讀;
3、《旅游法》與旅行社經營業(yè)務的有效銜接。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報到時間:8月18日下午。
培訓時間:8月19日全天。
培訓地點:河南賓館(鄭州市金水路與健康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200元/人(含資料費)
400元/人(含資料費、食宿費,單間另補差價)
六、相關要求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時通知、認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培訓,并于2013年8月13日前將培訓人員名單(全省旅行社《旅游法》專題培訓報名回執(zhí)表)上報省旅游人才中心(發(fā)電子郵件至hnlyrcpx@163.com)。
聯系人:曹宇飛 馬麗君
電 話:0371-65909425
此通知。
附件:《全省旅行社〈旅游法〉專題培訓班報名回執(zhí)表》
2013年7月31日
河南省旅游局辦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