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 導游何去何從?
http://funboxpower.com 2007-12-29 9:07:41 來源:河南省旅游信息中心 點擊:次

新《勞動合同法》的推行,令今年新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驟然“特殊”起來,與多數(shù)處觀望心態(tài)的職場人員相比,期待順利續(xù)簽新合同的導游們,卻因旅游行業(yè)的特殊性,“真的挺著急”。因為新法的實施,讓掛靠和兼職導游一下子有了“無依無靠”的感覺。
再“掛靠”旅行社很難
省旅游局行業(yè)管理處處長張毅兵向記者介紹說,目前,全省取得導游資格證的共有1.8萬余人,領取導游證的約有1.5萬余人,而作為在正規(guī)旅行社簽約的正式導游不足1/3,導游中的掛靠和兼職人員比例相當高。這些導游可能僅僅掛靠于旅行社名下,或同時為多個旅行社打工。他們和旅行社之間的勞動關系比較松散,尤其是一些掛靠人員,旅行社往往并不支付他們工資或交納“三金”,甚至導游還要向掛靠旅行社繳納“掛靠費”或“保證金”。
制定《勞動合同法》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旅行社作為用人單位,與從業(yè)人員構成了勞動關系,也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因此,新的《勞動合同法》對于解決當前旅行社行業(yè)存在的用工制度不規(guī)范的問題,有著積極的作用。
“打一槍就跑”現(xiàn)象將改觀
張毅兵處長認為,《勞動合同法》在旅行社行業(yè)的貫徹落實,有利于提高旅行社的服務質量和導游的自身素質,會使旅行社用工向更穩(wěn)定的方向發(fā)展,旅行社會提供更好的保障以長期留住優(yōu)秀的導游,而導游會更加規(guī)范自己的服務、提高自身素質,原來做得不好就“跑”,任意更換旅行社的現(xiàn)象將有很大改觀。
據(jù)他分析,新法對那些簽訂了合同的導游有著更好的保障。旅行社以等于甚至低于成本的“零負團費”報價來吸引游客報名參團,到了旅游目的地再通過帶游客購物等方式賺取“回扣”等不良的競爭現(xiàn)象將得到更有效控制,而旅游業(yè)的服務質量也將因此有所提升。
社會兼職導游可進入導游管理服務中心
雖然新法對掛靠和兼職導游帶來的影響是難免的,但這并不會對導游這一職業(yè)造成過大壓力:“兼職導游也可以通過與旅行社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來保障自己的權利,同時,更多的兼職導游可能會從旅行社走向導游人員管理服務中心或導游派遣公司等中介機構,以解決社會導游的歸屬問題!
據(jù)河南省導游服務管理中心負責人稱,導游人員可與該中心簽訂服務協(xié)議,即“掛靠”在導游中心,由該中心提供勞動中介,由雇工旅行社與導游簽訂短期合同,以達到安置兼職導游、調配勞動資源和提供必要的勞動保障。同時,導游人員的培訓、管理都將由導游服務管理中心負責,中心也會為導游提供IC卡年審換證、導游人員調入調出手續(xù)、勞動保險代辦等服務。
省局:貫徹新法旅行社是重點
雖然新法的條款鼓舞人心,但是許多導游仍然不免擔心的告訴記者“希望這次不是‘走過場’”,畢竟旅行社這個行業(yè)太“特殊”了。
對此,張毅兵處長表示,貫徹執(zhí)行新的《勞動合同法》旅行社是工作重點。隨著立法制度的不斷完善,我省對旅行社的管理將更加嚴格,旅行社用工制度管理也不例外。
省旅游局將借新《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機會,結合今年全省導游大會的會議精神,會同旅行社星級評定地方標準的執(zhí)行和旅行社人員“誠信服務IC卡”佩證上崗制度的實施,以新《勞動合同法》和即將修訂出臺的《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管理條例》為抓手,梳理旅行社行業(yè)的用工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旅行社管理,使旅游市場向規(guī)范化發(fā)展。
對于社會導游的管理,省旅游局希望能夠進一步發(fā)揮導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或導游派遣公司等機構的作用,以解決導游人員的歸屬問題。確保河南導游有家、有依靠,生活工作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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