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行社擅自轉團應支付違約金
http://funboxpower.com 2009-7-2 8:54:32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點擊:次
由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旅游局制定的北京市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1日起正式啟用。文本明確規(guī)定,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將其擅自轉團,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游者還有權在出發(fā)前解除合同。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對過去容易引發(fā)歧義的“轉團”、“脫團”、“實際損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重要名詞做出了統(tǒng)一解釋。其中,“轉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在出發(fā)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團隊的行為;組團社委托接待社提供具體旅游服務的行為不屬于轉團。“意外事件”是指因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當事人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影響旅游行程的列車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或取消、惡劣天氣變化、交通堵塞、重大禮賓活動等事件。
旅游者到旅行社報團后能否最終成行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一般要看最后的報團人數是否達到成團人數。對于未達到成團人數時應該如何處理善后的問題,過去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間經常發(fā)生糾紛,最主要的還是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團。鑒于能否成團的不可控性,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guī)定,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組團社不承擔責任。文本還提供了不成團后的四種處理方式供雙方當事人選擇,包括改簽出團、解除合同以及兩種轉團方式,旅游者如果不同意旅行社所轉的旅游團隊,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的合同直接解除,旅行社要退還旅游費用,而不得強行將旅游者轉團。
購物和自費也是容易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間產生糾紛的環(huán)節(jié)。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guī)定,簽訂旅游合同時,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統(tǒng)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旅游者有權拒絕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對于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旅行社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購物或自費項目,旅行社要自行承擔自費項目的有關費用;若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每次則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此外,北京市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還對行前解約機票退款問題做出規(guī)定:組團社代訂的航空客票執(zhí)行的是團體優(yōu)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載有客票限制使用條件的《行程單》等書面資料;客票限制使用條件中明確規(guī)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約后客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對過去容易引發(fā)歧義的“轉團”、“脫團”、“實際損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重要名詞做出了統(tǒng)一解釋。其中,“轉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在出發(fā)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團隊的行為;組團社委托接待社提供具體旅游服務的行為不屬于轉團。“意外事件”是指因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當事人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影響旅游行程的列車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或取消、惡劣天氣變化、交通堵塞、重大禮賓活動等事件。
旅游者到旅行社報團后能否最終成行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一般要看最后的報團人數是否達到成團人數。對于未達到成團人數時應該如何處理善后的問題,過去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間經常發(fā)生糾紛,最主要的還是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團。鑒于能否成團的不可控性,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guī)定,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組團社不承擔責任。文本還提供了不成團后的四種處理方式供雙方當事人選擇,包括改簽出團、解除合同以及兩種轉團方式,旅游者如果不同意旅行社所轉的旅游團隊,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的合同直接解除,旅行社要退還旅游費用,而不得強行將旅游者轉團。
購物和自費也是容易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間產生糾紛的環(huán)節(jié)。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guī)定,簽訂旅游合同時,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統(tǒng)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旅游者有權拒絕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對于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旅行社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購物或自費項目,旅行社要自行承擔自費項目的有關費用;若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每次則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此外,北京市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還對行前解約機票退款問題做出規(guī)定:組團社代訂的航空客票執(zhí)行的是團體優(yōu)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載有客票限制使用條件的《行程單》等書面資料;客票限制使用條件中明確規(guī)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約后客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作者:劉浦泉 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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